返回首页
康城介绍
康城品牌
康城动态
逸树故事
视觉逸树
户型展示
户型介绍
康城俱乐部
服务中心
逸树咨询
 
 
 

装修管理 
  

一.前言


  为了维护业主权益,保证业主住宅装修质量,保持小区楼宇及设备、设施的完好,确保全体业主生活环境的安全、舒适,特制定本规定。
  

二.装修申请程序


  1.业主必须提前一周向康城逸树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方案及施工图以及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装修工程资质证书》。如业主使用无证、照的装修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管理中心在收到业主装修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及时核发《装修施工许可证》;如管理中心提出修改意见,业主需在修改完成后重新申请。在未获得《装修施工许可证》前不得开始施工。
  3.业主(或租、住户)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管理中心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交验装修施工队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装修施工规定


  1.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屋面防水隔热层等,严禁敲打管道井。
  3.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装修,不得凿除原结构水泥面层,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4.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板或地板上钻孔,须与管理中心联系,以免钻坏暗配管线。
  5.业主如需做室内隔墙,应提前向管理中心申请,同意后方可施工;墙体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
  6.外门窗不得改动,并且不得改变进户门门洞位置,进户门及防盗门不得向外伸展至公共走廊,更不能妨碍楼道通行和消防通道。
  7.不得封闭阳台以及加装任何形式的防盗网,不得安装遮阳蓬。
  8.卫生间、阳台及厨房地面装修时,需进行48小时灌水试验。不得改变厨房和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9.管理中心审核业主装修申请并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后,装修工人才能进场施工,拆除非承重墙体必须用切割机或4磅锤子。
  10.空调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安装;不允许安装窗式空调。
  11.如业主须增加用电容量,须向管理中心申请,经批准,按供电局标准缴纳超出部分的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12.建议不要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煤气管道,如必须进行改动,请报管理中心联系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所需费用自理。煤气管理严禁暗埋。
  13.如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私自违反以上规定的,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材料运输及垃圾清运


  1.装修材料必须按指定方式运输,不得运输超长超宽超重材料;在运送货物时,不得使用装有金属车轮的运货车。
  2.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由业主按指定方式自行运至管理中心在居住小区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站。
  

五.装修时间及期限


  1.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0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2.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余时间不允许装修,周六、周日有特殊情况需加班的,装修队必需向管理中心提交加班时间申请,申请批准后只能在申请时间内进行无噪音作业。
  3.装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禁止在装修施工现场明火作业。
  

六.装修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1.施工单位需在装修前根据所装修物业的建筑面积向物业管理中心缴纳施工管理服务及装修垃圾清运等费用:别墅:建筑面积×10元/㎡/户
  高层:建筑面积×6元/㎡/户
  2.业主必须和所聘请的施工单位同时向管理中心缴纳装修保证金,其中业主缴纳1000元,施工单位缴纳2000元/户,装修工程完工并经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确认无违反本规定后,业主所缴纳装修保证金一周内无息全额退还,施工单位所缴纳装修保证金于三个月后经复验无质量问题则予以无息全额退还。若违反本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扣抵,管理中心将予以追缴。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施工临时出入证》并提交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装修施工许可证》每证工本费10元,保证金50元,施工人员《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每证工本费5元,保证金15元。如证件丢失,必须尽快到管理中心办理补领手续。待完工退场交回证件后,无息退还全额保证金,证件遗失,相应的保证金不退。
  4.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留宿者要将留宿人员名单报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并且每人缴纳100元保证金。施工结束后,如无违规行为,该保证金将无息全额退还。
    

七.注意事项


  1. 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所属户内,不得放置在公共走廊及其它任何公共场地,特别是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完全由业主负责及时修复和赔偿。
  3.不得从楼上向下乱扔建材、垃圾等物品。
  4.现场必须配备质量合格的灭火器。
  5.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居住小区的设备、设施造成任何损坏。若有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中心安排修缮,所需费用由相关业主支付。
  6.业主在装修施工期间对户内的安全自行负责。
  7.若有必要,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业主对已审批及完工的工程做出改动,业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完成所需改动。
  8.施工前及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户外张贴由管理中心核发的《装修施工许可证》。
  9.管理中心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正在进行装修的业主户内进行检查。
  10.一切在户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中心认为该工作可能会影响其他业主,则必须在管理中心指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地点完成。
  11.业主必须对其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12、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禁止在小区内散发、张贴、悬挂具有宣传性的广告标识。
  13、其它违章行为。
  

八.装修违规处罚


  管理中心对违反规定的业主或其聘请的施工单位,有权根据本规定和《洛阳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